上海物业公司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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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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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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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 可以不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物业公司纠纷律师
[导读]:   张茜律师,上海物业公司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

  张茜律师,上海物业公司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

  公司在运营之前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由公司的法人代表前往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如果两人以上合伙想要成立小规模纳税人的,那么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

  可以协商解决,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个人名,可以签一份协议说明。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验资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敞绩搬啃植救邦寻鲍默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纳税

  1、合伙企业所得的分配比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分配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

  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和法人,A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再投资设立B合伙企业,应以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纳税人。

  3、;先分后税;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各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不包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和股息。即为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三、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

  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条件。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民通意见中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民诉意见中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6、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意思是指由于诉讼主体的资格的不同,在对外清偿债务时,只能先要求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当然若是起诉可以把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都作为被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

  7、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两者都是交纳个人所得

  8、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9、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10、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清算财产分配的规定不一样。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合伙开店营业执照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合伙开店营业执照办理可以由合伙人协商解决,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个人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可以不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

  可以不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有哪些2016年2月1日工商总局对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修改,起草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上报国务院。送审稿规定三种无证无照经营情形不用查处,接下来由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不予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情形:

  1、明确从事法律、法规规定无须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经营活动;

  2、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通过许可审批的服务性经营活动;

  3、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农副产品。

  依照现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都负有查处无证无照、无证有照行为的职责。而拟修改的意见稿的制定旨在解决工商部门和许可审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统一违法行为的法律,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

  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的不同:

  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意见稿规定,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查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法定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查处部门或者查处部门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无照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法只须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意见稿规定了工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许可审批部门对涉嫌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同时明确,查处部门应当将无证无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对于具备法定办证办照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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